瑞立首批试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发表时间:2012-11-19作者: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国家试点工作启动会暨签约仪式在杭州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领导公布了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国家试点实施单位以及试点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瑞立作为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国家试点企业之一参加了此次启动会暨签约仪式。

启动会上,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洪积庆指出,通过试点,浙江省要培育第一批基本符合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要在浙江培养一批专业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培训、咨询和认定的人才,初步形成中介服务体系,还要为国家调整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进一步全面推广提供典型的经验和实践。

今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浙江、北京、河北、江西、湖南等六省市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也于7月发布了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今年上半年瑞立作为温州市唯一一家全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此次被列为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国家试点企业,是政府对瑞立知识产权工作的认可和鼓励,瑞立将以此为知识产权工作的新起点,准确把握企业所处阶段,确定战术方向,从专利数量到质量再到知识产权战略逐步发展。通过依托管理到标准化管理再到优势示范,逐步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为国家进一步全面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供经验实践。(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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